今天晚上我穿上了昨晚在超市用私房钱买的一双黑色的长筒高跟鞋和喜欢的低腰牛仔鞋裤,非常漂亮,还有一条很素雅的可爱的丝巾,但是高跟鞋,真的好辛苦,太让我又爱又恨,不过穿上了,确实很自信,心里感到非常的满足。
平生以来,我是第一次穿上大约近7CM左右的高跟鞋,而且跟很细,走起路来很辛苦,当时天气还很冷,我除了穿着这些外,上身还穿了一件女式羽绒服,代着一顶女式小花帽,脖中围着那条可爱的丝巾。呵呵!男扮女装臭美一下,也没有错的。
做为男人本不应该穿这样的高跟鞋的,可是在我的心里对它却是非常的喜欢,还有那件紧身的低腰牛仔裤,这样的东西让你既爱又恨,欲弃还迎,爱当然不必说了可是恨的是我却不能像女人那样经常的把它穿在身上,内心这两种矛盾的力量僵持下去,一定让你长久做不成了断,你们会做什么选择呢?
我决定:我要勇敢的去穿上这么一次,呵呵,虽说是在这样一个灯火阑珊的晚上,但没有大问题,我穿了出来,我心里就充满了兴奋。
走在路灯昏暗的街上,听着高跟鞋踩在柏油路上发出的得得的响声,心里面是又得意又紧张,不瞒大家说,在我的低腰牛仔裤里面穿的是一条女式的大红色的紧身保暖裤,瘦小的羽绒服还不能遮住我的腰,在我的低腰牛仔裤的外面还露着一大截,兰红白三色煊然夺目。
由于女式牛仔裤太紧,它们把我的屁股兜得紧紧的园园的,再加上穿着那么高的长筒高跟鞋,哇,太辛苦了!也不由得我不自觉地扭起了我不是太丰满的臀部,平时大概要花上3分钟时间就可以走过的路,今天至少要花上5分钟,那5分钟的路程,真是“漫长啊!”
我是男人,这样的穿着在人们的眼中本就出格了,爱漂亮是没有错的,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但今夜的我就是要这样穿着,因此我故意的走在路灯的下面,因为在夜晚那里Z明亮,反正我围着丝巾代着帽子别人也没那么容易看穿我的本来面目。
Z主要是想让我所穿的漂亮的牛仔裤和长筒高跟鞋显得更突出吧,女人们喜欢高跟鞋,男人又何尝不喜欢呢?其实女人穿高跟鞋本就是给男人看的嘛,所以我就是喜欢高跟鞋,喜欢像今天晚上这样的穿着。
虽然这样的穿着也带来了矛盾——那就是让你又爱又恨,爱是打心里喜欢它,恨是它让你痛,让你不舒服,却让你不忍拒绝!每一个懂得爱自己的人,Z好能一边忍受这种不得已的痛,一边学会花精力抚慰这种痛。
“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想起“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的话,在此时才真正的体会到。在心理的享受和身体痛的夹缝中,让高跟鞋帮助我这个出格的男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柏油路上的灯光中,让我也像女人一样摇曳生姿罢。
当然我不会天天去穿高跟鞋的,偶尔会穿上一两次,感觉就非常的美妙了!很自信,很享受,很满足,虽说痛,但也没有什么。呵呵不说了,不知道是不是高跟鞋,让我这么臭美起来了。
可是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有些时候的确要学会自己欣赏,欣常自己,有人这样说:自信的女人最美丽,可我是一个男人,我要的并不是美丽,我要的是那分在心里渴望已久的享受和心理上面的满足,以及追求能实现点自我的勇气和自信!
最后,我想说一句: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够洒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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