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Z高法院15日裁定,承认“跨性别者”为第三X,包括变性人和变装者。并且称每个人均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性别,包括那些不认同自己被划为男女两X的跨性别者。法院指示联邦中央及各邦政府,将他们纳入弱势团体享有的社会福利方案,在求职和就学方面提供保障名额,协助他们克服社会及经济困难,不因外貌、信仰、性别不同而有差别待遇。
“第三X”这是女性主义从80年代开始提出和宣传的一个新概念。它说的是,在传统的、按照生理状况来划分的男女两大性别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社会性别。这个第三社会性别主要是指无论哪个生理性别的同X恋者、易X者、易装者、变性人等。
审理该案的首席法官拉达克里施南说:“承认跨性别者为第三X是基于人权考量,而非社会及Y学考量。”不过去年12月,Z高法院推翻新德里高等法院的同X恋除罪裁定,宣布反同X恋法有效,当时曾引发强烈批评。
跨性别者团体在2012年向法院提出请愿,要求法律保障他们的平等权利。联署请愿的知名跨性别者崔帕帝说:“我和姐妹们在今天以身为印度人感到骄傲, Z高法院保障了我们的权利。”
跨性别族群包括变性人(transsexual)和变装者(cross-dresser)等,他们在印度被称为“海吉拉斯”总计约有3百万人。印度东部港口城市马德拉斯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为“海吉拉斯”服务的婚姻网站。帮助去势者、变性人等第三性别者找对象,以便他们从边缘社会回归主流社会,网站创建者卡尔基•苏巴拉尼亚也是一位变性者。
由于性别因素,跨性别者活在印度社会边缘,生活贫困,迫使他们大多数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大多数靠唱歌跳舞赚钱,有的以乞讨度日,有的甚至沦为以卖*为生。另外,他们遭受极大的歧视,有时连Y院也拒绝提供救助。
变性者卡尔基说:“我们中的许多人(性别者包括变性人、变装者、去势者、同X恋者、易X者等第三X)都想和真正的男人结婚,大多数人都想生孩子或者收养孩子。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地位低下,这些愿望都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人们总是认为我们X反常或者把我们当成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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