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下定决心,要冒一次险——男扮女装走到灯光更明亮的马路对面去!先是要由南往北走。但两边的车始终络绎不绝,尤其是转弯的助动车也很少。
一把双人伞要朝各个方向遮住我的脸,实在有点顾此失彼。愣是等了大约一分钟,终于有了个空当,穿女装的我要过马路啦!
这时候,又有车冒出来了,我抓紧时间从斑马线上穿过——对了,我还学过女孩子蹦跳的样子,我就踩着绣花鞋,蹦了几步,像个烂漫的少女一样,完成了变装伪街的第一次过马路。
这是一个丁字口,由南向北过完,还要走一次又东向西。这回没有时间等待——我已经在完全光亮的照片之下,而三面来的车络绎不绝,要不被人发现,只有尽快再过一次马路。
好在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我已经颇有信心。可是,刚迈开步子,我就感觉不对。原来这是有一辆助动车从我身边驶过,就要右转弯。
我连忙挺住步子,又朝左前方压住打伞,因为完全不敢露脸,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声音来判断,完全是平时过马路的经验吧。
还好,助动车几乎擦着我过去了,上面是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似乎并未注意到这个低头过马路的女生。你们俩位可是在光亮里看到我的路人甲和路人乙噢,亲。
我又蹦了几步,装可爱地过了这一段马路。前方基本是一段比较昏暗的路,再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自己的女装子身份了。
当然,我觉得在路口可能有些人已经看出来了,因为两面来车太多,一把打伞根本挡不住我的脸。但那又怎么样呢?看穿了也不知道我是谁呀。不是么?
这里还要补充一点,为什么我要走到路北面,除了体会一下过马路的滋味,另一个原因是尽量走在路的右边——因为走在路的右边,无论轿车还是助动车,都是和你同向而行的。
相比于相向而行,同向而行对于女装子来说有两个好处——第一,对方看不到你的脸,第二,理论上看到你的时间可以更长(虽然长不了多少)。
如果露出一个还算美丽有诱惑力的背影,可以让对方遐想更长时间。别人觉得美好了,自己心里的滋味也就更甜喽。
继续往前走,仍不时有大小车从我身边擦身而过。我尽量挺起X,让人可以看到我精心筑起的波澜,而为了挡住脸,我故意两手斜握着伞——俨然也是可爱小女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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